科尔沁区商务局 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 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商场、市场、屠宰场: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供应工作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确保全区各族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全区各商场、市场、屠宰场要高度重视节日货源的组织和安排,将抓好节日市场供应工作作为当前商务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好抓实,确保节日期间货源充足,市场繁荣,食品安全,物价稳定。同时,各单位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做好节日市场值班工作。在2008年1月1日至2月21日期间,各单位要将节日市场供应情况及时上报区商务局。 二、把握市场形势,发挥信息引导作用 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确保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定期采集猪肉、食用油等副食品产销及库存数据,组织两节市场消费需求调查,准确把握重要商品供求、价格和消费变化趋势。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加强正面引导。对春节黄金周期间本企业销售情况、热销商品特点、主要商品价格走势等进行认真分析,形成文字材料,于2008年2月13日上午报区商务局(商贸流通科,联系电话:8232253,邮箱:tlleixiong@sina.com)。 三、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市场调控能力 建立健全节日市场供应预案,制订粮、油、肉、禽、蛋、蔬菜等专项预案。对地方储备及“商务部应急商品数据库”的重点联系企业进行检查,认真核实重要商品产、销、存、运情况,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用得上。 四、规范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和谐环境 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排查商场(店)、饭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确保猪肉等食品的消费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促销工作的紧急通知》(商发[3372]),规范促销行为,加强督促检查,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切实落实零售企业不得组织粮、油、肉、蛋等生活必需品限时限量促销活动的规定。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保质期、进货渠道、加工环境等不符合要求的商品,要及时采取退市、召回、销毁、公布等处理措施。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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