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气)站新建、改扩建、迁址及变更初审
办理机构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商务局406办公室商贸流通科 办理机构地点:通辽市明仁大街金叶广场对过 审批依据 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4]第23号令) 前置条件 所申请建站必须符合《通辽市加油站建设发展规划》。 所需材料 (一)新建加油(气)站经营资质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通辽市新(迁)建加油(气)站经营资质审核表》; 2、申建人企业或个人提出的新建加油站书面申请(新建加油站申请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3、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新建加油站的简要可行性报告(含设计图、效果图); 5、加油站选址的位置示意图,包括路段、公里数、临近主要建筑、四临加油站的位置及间距等; 6、与油源稳定、具有良好信誉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的供油协议(正本)。 7、新建加油(气)站建成后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时,提供当地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盖章的验收合格表,并附该加油(气)站照片四张(4寸); 8、以上材料一式四份,同时第4、5项提交软盘或光盘。 (二)改扩建加油(气)站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填写有效的《通辽市加油(气)站改扩建审核表》。 2、改扩建加油(气)站书面申请。 3、改扩建加油(气)站的简要可行性报告,企业提出的(包括改扩建对本地区加油站规划实施的作用、意义等情况说明)并附改扩建前加油站照片三张(4寸)。 4、改扩建后加油(气)站的位置示意图、效果图,包括路段、公里数、临近主要建筑、四临加油站的位置及间距等。 5、改扩建加油(气)站竣工后,由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盖章的验收合格表,并附该加油站照片三张(4寸); 6、与油(气)源稳定、具有良好信誉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的供油协议(正本); 7、以上材料一式四份同时第3、4项提供软盘或光盘。 (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事项变更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有效的《通辽市加油(气)站变更项目登记表》; 2、企业提交变更申请,明确变更理由。涉及资产转让的提供转让协议(正本)及复印件(附变更前后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涉及地址变更(迁址)的按照新建站审核程序办理; 3、自治区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4、变更经营项目的(如在加油站基础上增加汽车加汽设施),须提供相应可研报告; 5、以上材料一式四份。 审批程序 1、申建单位或投资人在征得属地乡镇苏木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科尔沁区商务局提出申请; 2、科尔沁区商务局依据《通辽市加油站发展规划》对申建站地址进行实地考察并签署意见,其中热点或重大事项科区商务局向政府主管区长汇报; 3、上报市商务局和自治区商务厅审批。待自治区商务厅批复后,申建单位或投资人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征地和立项审批手续,上述手续齐备后方准施工建设。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科区商务局初审环节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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