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区“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
一、“十五”期间旅游业发展状况 “十五”期间,我区以建设旅游大市为目标,坚持走“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的发展之路,外抓市场,内抓建设,推动了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旅游业已成为我区国民经济最具活力的增长点。 1、经济指标快速增长,发展势头日趋强劲。2004年,全区共接待游客量46.8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32亿元,比上年增加7万人次占全市旅游总收入的39.93%。2005年上半年,接待游客24.7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01%。 2、项目投资力度加大,黄金线路初具雏形。近五年来,我区大力实施政府主导型发展战略,不断增加导向性投入,积极引导社会投入,大力吸引外资投入,珠日河——科区——大青沟、鲜光民俗文化村——科区——莫力庙,一横一纵的黄金旅游线初步形成。 3、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产业规模快速扩张。旅游景区开发步伐加快,形成了以莫力庙为龙头,草原文化、山水、生态等多种旅游产品互动发展的格局。旅游产业已逐步发展成为包括旅行社、购物、娱乐、交通在内的旅游六要素产业体系。全区拥有规模经营旅游景区3个;星级酒店4家,其中四星1家,三星2家,二星1家; 4、旅游新形象树立,知名度迅速提升。确立以草原旅游为主题形象,并大手笔宣传促销,旅游知名度迅速提升,客源市场快速拓展。周边地区游客大幅增长。莫力庙已成为通辽市游客重要旅游目的地。区外游客明显增长。海外客源市场逐步打开。 “十五”期间,我区旅游业发展虽取得明显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旅游规划编制滞后。部分区域旅游规划、景区开发详规尚未编制完成。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旅游公路的舒适性、便捷性较差,无旅游专线车。三是旅游精品名牌建设力度不大,市场竞争力不强。四是旅游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高,旅游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五是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起步较晚,没有形成规模经营优势。这些问题都有待在“十一五”期间努力加以改进和提高,不断争创新优势,开创新局面。 二、“十一五”期间旅游业发展的宏观背景 1、机遇和条件。一是旅游业是全球第一大产业,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明显增强,各国经济相互融合进一步加深,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二是中央大政方针和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为旅游业发展既指明了方向,又增添了强大的动力,全民旅游将步入“大众旅游时代”,旅游需求日趋旺盛,给旅游业发展提供了良好宏观大环境、大背景。三是我区莫力庙沙漠水库列入全市“十一五”重点建设项目,为我区打造精品名牌、提升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创造了良好条件。四是快速发展的国民经济、丰富独特旅游资源和正在形成的产业规模,为我区旅游产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困难和挑战。一是我区外部道路建设进展较慢,城区和重点旅游区远离公路,不适应游客旅快游慢的要求。二是重点旅游区配套化程度底,接待设施不足,在旅游旺季满足不了游客需求。三是我区区域旅游尚未成片纳入全市发展战略重点,与我区拥有的旅游资源不相称,精品景区和名牌线路在全市旅游发展大格局中地位不突出。四是周边城市旅游业发展迅猛,旅游产品的更新换代和升级较快,旅游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给我区旅游业的加快发展带来压力。 三、“十一五”期间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方针,以加快发展为主题、结构调整为主线、改革开放为动力,推进大开放、开拓大市场、发展大旅游、建设大产业、带动大发展,实现旅游经营规模化、产品特色化、设施现代化,把我区建设成为通辽市旅游休闲的后花园,打造全自治区旅游目的地城市。 (二)发展思路:以莫力庙为龙头,依托品牌优势,突出特色,打造精品,实现旅游形态由单一观光旅游向观光与休闲、度假并举转变,实现旅游市场由国内旅游为主向国内旅游与入境旅游并重转变。 (三)发展目标:通过五年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区重要支柱产业。到2006年,全区接待入境旅游者1041人次,增长 15%;创汇284.54万美元,增长15%;接待国内旅游54.45万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2.86亿元,分别增长15%、10%。旅游总收入达到3.12亿元,占当年全区GDP的1.8%。到2010年,全区接待入境旅游者 15000 ——17000人次,年均增长 10%—15 %;创汇415——510万美元,年均增长10%——15 %;接待国内旅游者72.32次万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4.16亿元,年均增长分别为10%、15%。旅游总收入达到4.6亿元,年均增长10%,占全市GDP的2.78%左右。 (四)发展原则 ——坚持旅游经济与相关产业发展相结合,加快实施旅游兴区。把旅游兴区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战略,充分发挥旅游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作用,促进交通、通讯等基础产业发展,带动商贸物流、餐饮娱乐业的发展,推动农业、工业发展,统筹经济全面发展。 ——坚持形象宣传与产品促销相结合,塑造旅游新形象。把旅游主体形象宣传作为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进行广泛持久的宣传;整合旅游企业促销力量,完善旅游营销网络体系,加强产品促销。 ——坚持城市建设和旅游开发相结合,提升城市品位。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上,以深厚的草原文化为底蕴,以沙漠明珠城市为特色,以完善城市旅游功能为重点,加快城市建设和经营,提升城市品位,实现一街一景,一区一景。 ——坚持概念性产品组织与市场化产品推广相结合,培育精品名牌。抓住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两大特色,发挥比较优势,整合开发新时尚、高品位的生态旅游产品;包装开发吸引力强、高附加值的文化旅游产品,有计划的恢复一批古遗迹、遗址,实现自然生态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向市场化品牌的转变。 四、“十一五”期间旅游业发展的重点 (一)加快产品开发,建设精品景区 1、莫力庙旅游度假村景区建设。进一步挖掘“莫力庙”品牌的文化内涵,尽快恢复古庙文化遗迹,修复和保护古井、古榆、古钟、古敖包,充实莫力庙宗教文化内容。2、加大开发建设莫力庙水库的旅游资源。充分利用国家水利设施专项投资,在保证水库主要功能的前提下,先将其作为科区市民的一个旅游胜地,同时使其融入整个莫力庙旅游去,向区外、市外迅速扩张,打出亚洲最大沙湖这张牌。3、都市购物休闲旅游。按旅游发展理念来经营城市,把城市作为一个经济单元,作为市场体系中的一个经营主体,作为一笔丰富而又重要的资产整体投入旅游市场进行运作。在科区城市建筑、路桥、广场、绿地、园林、雕塑、灯饰及商业、交通、集会、博览、休闲、娱乐等方面突出旅游功能,形成城市整体风格,构筑城市的整体形象,由此产生都市购物休闲旅游的吸引力。4、田园生态旅游。按组团式思路发展,围绕现有的田园生态旅游资源,扩大度假村、农家乐规模,提高档次,开发建设特色各异的田园生态旅游产品。 着力开发完善两条重点旅游精品线路。1珠日河草原旅游区——城区——大青沟旅游度假村旅游线。以草原文化、自然风光与人文环境相结合。主要景点包括珠日河草原旅游区、大青沟度假区。主要特色是是文化、自然精萃景观相结合;2鲜光民俗文化村——城区——莫力庙旅游区黄金旅游线。以人文景观、典型草原、沙漠风光、遗址寻踪与文化研究、历史教育相结合。主要景点包括鲜光民俗文化村、莫力庙草原度假村、莫力庙沙漠水库。主要特色草原风情、自然景观与内涵式度假相结合。 (二)科学编制规划,加强规划管理 聘请国内知名旅游专家,修编全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加快编制各景区开发详规。近期,重点编制完成莫力庙草原度假村、莫力庙沙漠水库、鲜光朝鲜族自制村旅游区规划设计方案。加大旅游规划管理力度,严格按规划进行开发建设,防止盲目开发和破坏生态环境与景观。 (三)大力配套设施,完善旅游功能 1、深化城市创优。紧密结合经营城市,深化创优内涵,加快城市建设,规划城区旅游步行一条街,建设集游览、休闲、购物为一体的旅游广场。把旅游城镇建设与经营城市有机结合起来,将旅游产业要素纳入城镇和景区建设的总体规划,不断完善城镇旅游功能,提高文化品位,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力争创建自治区最佳旅游城市。 2、实施旅游畅通工程。依托公路、铁路,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旅游道路建设。 3、兴建、改造旅游宾馆饭店。抓好高星级酒店建设,按五星级酒店标准完成科尔沁大酒店建设和装修,改造和提升现有饭店档次。同时,下大气力开发多形式、高品位的旅游文娱项目,兴建一批文化内涵丰富的歌舞宴会餐厅。 4、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在旅游聚散地兴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形成集旅游信息咨询、信息预测预报和旅游投诉受理为一体的网络体系。建设我区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满足游客网上预定需求。在火车站、汽车站及主要旅游区(点),设置电脑触摸屏或咨询服务点。延伸通讯、信息网络,配套建设旅游区移动电话基站、IC卡电话和城镇至各旅游区信息高速公路,在城市和旅游区(点)设置规范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志牌,设立中英文对照的解说牌、指示牌、警示牌、街名牌。 5、完善配套旅游相关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旅游区通讯网络;加快完成重点旅游区电网改造;改造景区旅游厕所,达到星级厕所标准;规划建设垃圾处理场;在重点旅游区着手引进新能源项目,尽快解决燃煤、烧柴污染空气、环境等问题。 (四)强化市场营销,开拓客源市场 1、抓住目标客源市场。近期,辽宁、吉林、黑龙江、北京是我区国内核心客源目标市场;东北、华北地区是我区国内基本客源市场;日本、韩国、港澳台和东南亚、欧洲是我市海外目标客源市场。 2、认真抓好宣传基础工作。围绕宣传口号在全国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城区规划、设置旅游公益广告宣传区。在城市主要出入口树立旅游形象标志;在车站、交通主干线及城市出入口和重要的公共场所免费发布旅游公益形象广告,并纳入相关区政设施建设规划。 3、着力办好节庆活动。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定期举办各种文化旅游节。加强旅游行业整体联动,积极参加国家、省每年举办的旅游博览会、交易会等大型旅游活动。积极向上争取举办全国、全省性的节庆活动。 (五)开发旅游商品,建立生产基地 1、挖掘资源优势,开发旅游商品。重点扶持抓好草原品牌工艺品开发,如文物复制品、蒙古族特有的生产生活用品、麦饭石等。 2、建立旅游商品开发生产基地。组建一个旅游商品开发中心,组织、研究、引导、促进旅游商品开发。建立旅游工艺品和生态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形成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优势。同时,配套购物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各旅游区销售店。 (六)积极发展教育,加强队伍建设 依托本区现有教育资源兴办旅游学校,建设旅游教育培训基地,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活动。争取依托大专院校兴办旅游学院,抓好职业管理人才、经营人才和旅游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抓好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有组织地派遣旅游从业人员到旅游业发达地区学习,通过引进来培训和送出去学习,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旅游专业人员队伍。 五、发展措施 (一)转换投入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全面放开旅游投资领域和经营领域,继续规划、论证一批有规模、有档次、有市场前景的旅游项目,大力开展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大力争取国家旅游开发专项资金;积极争取金融部门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贷款,扶持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支持、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改制上市,打开市场融资渠道;按照“谁投资,谁受益 ”的原则,启动民间资本,参与旅游业的开发和建设。区政府设立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每年旅游收入的增长幅度,确定相应的递增比例。 (二)制定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环境。凡在本区境内投资兴办旅游企业或经济实体,对纳入规划、经批准的非经营性公益事业项目或利用荒地、荒滩开发旅游项目,按有关政策给予用地优惠。外资单独或合作开发旅游产业生产性项目,企业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优惠;区政府对纳税贡献较大的旅游企业,因企制宜,实行奖励;重点旅游乡镇开发旅游项目所创造的工商税收区级财政留成部分按比例奖励给乡镇。对从事旅游汽车运输业的,在相关规费上给予优惠;星级饭店用水电价格比照市内一般商业企业同等标准执行。 (三)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运作秩序。强化旅游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宏观指导,建立和完善行业管理制度。新办旅游企业按规定到旅游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坚持宾馆饭店星级评审制度。对旅游线路车和旅游商品、纪念品销售店及农家饭庄、社会旅馆,严格审查,实行推荐管理制度。联合区公安、旅游、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业的执法检查,建立旅游市场管理长效机制,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四)落实责任目标,建立考评机制。建立旅游经济指标责任制、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旅游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责任制、城市创优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评和激励机制,实行硬帐硬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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