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区商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 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科尔沁区各成品油零售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通辽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通商流字[2008]1号)文件精神,做好2007年度全区加油站年审和总结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通辽市科尔沁区行政区域内,持有国家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包括农村牧区加油站(点))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均须参加2007年度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核工作。 二、年审时间 年审时间:2008年二月25日-2008年3月 16 日。 三、年审合格的基本条件 (一)企业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年审,提供从事成品油经营的有关证书、执照、协议(合同)和年审申报表等资料,并齐全、合法、有效。 (二)本年度企业成品油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已接受处理并按规定进行了整改。 四、企业须提报的材料 1、科尔沁区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年审申报表一式两份(附后);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及副本复印件二份;附带该加油站4寸正面照片三张; 3、经过该年度审验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各二份;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份; 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及其复印件二份; 6、有效期内的加油机、流量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二份; 7、租赁、承包经营、加盟、冠标的需递交协议复印件二份; 8、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须提供与有资质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2008年有效的供油协议。 五、年审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企业按年审要求填写《成品油零售企业年审表》并报送相关材料。 (二)区商务局初审。区商务局对申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设施、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经营管理技术规范要求。符合要求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在年审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企业提报的材料送市商务局审核。 (三)企业凭加盖年审合格章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参加本年度工商营业执照年审。 六、有关要求 (一)区商务局将利用此次年审,对本地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在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解决我区成品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1、违规建站问题。2、违规迁建问题。3、私自改扩建问题。4、证照不全、不符问题。5、无故歇、停业问题。6、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二)2007年,商务部颁布了《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标准编号:SB/T10390-2004),市商务局按照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全区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的通知》(内政商改字[2007]6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商流字[2008]1号文件)。区商务局利用这次年审机会,举办辖区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培训班。在过去学习的基础上,更加深入系统地进行组织学习和进行业务培训,参加培训情况作为企业年审重要参考内容,以此提高管理和经营者的法律政策意识,督促企业依法经营、严格管理,提高素质。 (三)暂时停止经营的企业实行报备案制度。需暂时停止经营的企业,应向科区商务局申请,并上报市商务局备案。凡未报暂停经营备案,无故停业6个月的,年审不予通过。 (四)未申报,擅自改扩建,建成后没经消防、技术监督和商务部门验收,继续运营的加油站,年审时不予通过。对此类加油站区商务局将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经过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通过年审。 (五)需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批准证书变更申请表》,并交相关证明材料(按通商务流通字[2005]84号文件办理),连同《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的正、副本一并上报区商务局初审。 (六)严禁在年审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无故不参加年审的企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经营资格。 (七)对年审合格的企业,市商务局要在其成品油批准证书(副本)和企业年审登记表上加盖“年审合格专用章”;对年审不合格的企业,由市商务局收回其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的,报自治区商务厅取消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此通知。
二ОО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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